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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化招標與契約管理以降低重大工程爭訟風險

日期:2023年11月13日

蔣萬安
蔣萬安
台北市市長
更新於 2026年06月06日 · 1 週前

本府要求各機關自招標及履約源頭改善,包括採購案公告後召開招商說明會、決標後召開工作會議說明履約事項,並於契約中明確規範工期展延工程管理費、契約變更新增項目單價、數量範圍及廠商責任,以減少履約認知落差及後續爭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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