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療衛生已完成

放寬兒童醫療補助設籍條件並開放跨縣市特約院所

日期:2025年01月01日

蔣萬安
蔣萬安
台北市市長

所屬政見

更新於 2025年01月01日 · 1 年前

自114年1月1日起放寬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計畫第1類資格條件,未滿6歲兒童之父、母或監護人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,由原須連續滿2年縮短為10個月;並開放外縣市醫療院所成為特約院所,114年補助使用達13萬3千餘人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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