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建設已完成
縮短公有停車場久停容許日數並落實使用者付費
日期:2026年01月01日
蔣萬安
台北市.市長
所屬政見
更新於 2026年01月01日 · 5 個月前
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公有停車場久停新規定,縮短久停容許日數、擴大適用範圍並調整移置費與保管費,以提升停車周轉率並落實公平使用與財政紀律;截至115年3月1日已張貼通知單369輛、拖吊移置59輛。
日期:2026年01月01日
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公有停車場久停新規定,縮短久停容許日數、擴大適用範圍並調整移置費與保管費,以提升停車周轉率並落實公平使用與財政紀律;截至115年3月1日已張貼通知單369輛、拖吊移置59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