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治與公民權已提出
列管10年以上未修正自治法規及暫行辦法等規定之檢討修正期程
日期:2026年02月24日
蔣萬安
台北市.市長
所屬政見
更新於 2026年02月24日 · 3 個月前
函請本府各機關就10年以上未修正之自治法規,以及名稱為暫行辦法、要點等規定,依限檢討並回報檢視結果與預計修正期程,由法務局統整列管,且每半年提報市政會議檢討。
日期:2026年02月24日
函請本府各機關就10年以上未修正之自治法規,以及名稱為暫行辦法、要點等規定,依限檢討並回報檢視結果與預計修正期程,由法務局統整列管,且每半年提報市政會議檢討。